女子做无痛人流子宫穿孔索赔医院20万 医院被判赔13万

来源:中华国际 | 2026-04-20 00:00:00
关键词: 2026-04-20 14:15:01  百家号 女子做无痛人流子宫穿孔索赔医院20万 医院被判赔13万。一名女子在医院进行无痛人流手术后,出现下腹隐痛,随后就医被诊断为人工流产后子宫穿孔、肠穿孔及盆腔粘连等并发症,并接受了住院治疗。司法鉴定结果显示该女子构成十级伤残。事后,她将涉事医院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20万元。法院最终判决医院承担70%的责任,赔偿13万元。2025年1月20日,杨女士到海南万宁市某医院做无痛人流手术。术后当天下午,她感到下腹隐痛,当晚前往另一家医院就诊,确诊为人工流产后子宫穿孔、肠穿孔及盆腔粘连等。杨女士在这家医院接受了腹腔镜下修补术,住院治疗了13天。之后,她再次因肠梗阻和急性腹膜炎等问题住院治疗。杨女士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,索赔医疗费、营养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0.1万元。司法鉴定指出,万宁市某医院在术前评估不足,高度注意不够,且在手术过程中操作不当,未遵循“轻柔”原则,导致杨女士子宫穿孔、小肠穿孔及其相关并发症。若医院在手术中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并操作恰当,这些损害后果一般不会发生。因此,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。杨女士因子宫穿孔和小肠穿孔分别构成两个十级伤残。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,万宁某医院在手术操作过程中存在过错,与杨女士的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,为主要因素。同时,杨女士有多次妊娠人流史,增加了子宫穿孔的风险,这一因素为次要原因。法院认定万宁某医院承担70%的赔偿责任。杨女士的相关损失共计186260.76元,由医院赔偿70%,即130382.53元,驳回其他诉求。 (责任编辑:088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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